2020年8月19日,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担任主编的部颁标准《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》工作大纲审查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。
会上,主编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对工作大纲进行了汇报。专家组认真审阅相关资料,深入讨论,一致认为本规程的编制大纲思路明确、内容全面,章节编排恰当、人员组织合理,实施方案满足编制工作要求,同意规范工作大纲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审查。
《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》是规范和细化航道建设项目交工验收、阶段验收、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行业标准,全国水运行业亟需标准的尽快制定并颁布实施。下一步,市交通运输委将依据规范编写大纲,按照部审会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编写工作。《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》的编写虽然有前一个规范的基础,但其涉及范围广、内容多、专业性强,编写工作需要下更大的功夫。我委将按照部水运局的要求,结合港口验收规程编写经验,充分发挥、依托各参编单位力量,强化担当作为,全力以赴组织编写工作,多调研、多研讨,广泛征求意见,提高编写工作质量,按时间节点完成编写任务,为推动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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